• 信托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贷款
  • 资讯类型:政策法规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0-03-01  /  浏览:2065 次  /  

春节前夕,银监会下发了《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再次收紧房地产信托。

  《通知》明确指出,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。据了解,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、整理的贷款。同时,银监会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要求,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满足"四证"齐全、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资质、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。

  《通知》同时要求信托公司,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应建立健全房地产贷款或投资审批标准、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;应进行项目尽职调查,确保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合法、合规性和可行性;应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担保的真实、合法、有效;应加强项目管理,密切监控房地产信托贷款或投资情况。此外,银监会要求,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于房地产信托产品的,理财客户应符合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;信托公司以结构化方式设计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,其优先和劣后受益权配比比例不得高于3:1。除了对信托公司的要求,银监会还要求各银监局加强对既有规定的执行力度,强化对房地产信托融资的监管,加强对信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风险监控。

  有关数据显示,今年以来,上市房企依旧延续了2009年的拿地热情。据统计,今年以来招商地产、中粮地产、保利地产、荣盛发展等近20家上市房企买地金额超过250亿元。与此同时,上市房企解决资金饥渴症的一个明显趋势便是"奔赴"信托公司的怀抱。据统计,去年12月以来,已有江苏舜天、香江控股等十余家房企公告了信托融资计划。

  如江苏舜天于2月5日公告,控股子公司舜天置业完成2亿元信托融资。据公告,舜天置业计划与江苏省国际信托公司合作,由江苏国投发行"江苏舜天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",向委托人募集资金2亿元,并同意以江苏国投的名义代表委托人将募集资金对舜天置业增资。又如香江控股去年12月公告,旗下增城香江向中融信托转让其持有成都香江的50%股权所对应的收益权,中融信托成立《2009年中融信托成都香江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》募资4.98亿,作为支付增城香江的收益权转让价款,该笔收益权转让价款供成都香江开发使用。 根据《通知》内容来看,监管层收紧房企信托融资的态度已经明确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些上市房企若要延续拿地热情,可能需要另寻融资渠道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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